关键词: 招教考试
按照《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”事业单位招聘顶尖名校毕业生公告》、《2020年淄博市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”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的规定,现将2020年高青县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”招聘教育类岗位考察、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考察、体检人员
考察、体检的岗位为淄博市高青县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”招聘顶尖名校毕业生和淄博市高青县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”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,考察、体检人员范围为确定进入考察、体检范围并签约的人员。相关岗位进入考察、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,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、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根据面试、考察、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。
二、考察
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,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。
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,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,须在考察时提交,否则取消应聘资格。
三、体检
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,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
(一)体检标准
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》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》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二)体检时间、地点
体检人员于2020年5月7日(周四)上午7:00前持本人身份证、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3)和体检费450元(如需复检,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),到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(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)门口集合。
(三)体检要求
1.体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(见附件2)。
2.体检人员下载打印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(见附件3),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(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)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,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写,不得遗漏,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,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。
3.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,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,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;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,体检结果无效,取消此次聘用资格。
5.体检时,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,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。
6.复检工作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13〕26号)文件规定执行:“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安排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安排当场复检。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,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”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7.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。
咨询电话:0533-6973640
附件:
附件1:2020年高青县“名校人才特招行动“招聘教育类岗位考察、体检范围人员名单.xlsx
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
2020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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